作者: 时间:2021-11-09 点击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本支部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通过“双推双评三全程”经支委会研究,并报请上级组织同意,将王银同志作为2021年下半年拟发展对象,名单如下:
王 银
如对以上发展对象人员有异议,请及时与老师联系。
公示时间:2021 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6日
监督电话:0375—7671253
邮箱:414644773@qq.com
政法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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