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中心会议室举行。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全营,校党委副书记田建伟,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全体会员参加成立大会。会议由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王战胜主持。
会议现场(摄影/陈留彪)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章程》《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根据选举结果,我校政法学院院长徐双喜当选会长,政法学院教师温松梅当选常务副会长,宝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长富等11人当选副会长,30名来自教学与法律实务一线的经济法从业人员当选理事,组成理事会。
进行大会选举(摄影/陈留彪)
徐双喜代表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作表态发言。他表示,研究会要结合平顶山市实际开展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为法治平顶山建设提供理论支撑;要宣传普及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要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基层经济纠纷预防化解的新态势、新动向,服务平安平顶山建设。
为经济法学研究会授牌(摄影/陈留彪)
张全营为经济法学研究会授牌,并对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治学精神,切实履行历史使命;二是必须坚持理论创新与服务社会相结合,要立足于我市市情和经济发展工作实际,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创新意识,用新理念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法学研究活动的活力;三是必须坚持培育壮大经济法学研究队伍,持续吸纳培养我市学历层次高、学术水平高的经济法学研究人才,不断提升全市经济法学研究队伍能力水平,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应用型、专家型人才,形成研究合力,推出一批应用性强、有分量的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果。
张全营对研究会工作提出要求(摄影/陈留彪)
田建伟代表平顶山学院党委、行政对各位研究会会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对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介绍了学校近年来践行“崇德尚能、学以致用”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特色名校”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发展与内涵建设步伐取得的主要成就,并表示学校会一如既往地为研究会的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田建伟致辞(摄影/陈留彪)
童卫东对研究会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经济法学是一个年轻的、具有巨大潜力和远大前景的学科,需要一代代法律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走好经济法学发展的新长征之路。他希望平顶山市经济法学研究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立足现实,坚持正确政治导向,自觉围绕党的政法工作大局,提升研究水平,为推进平安平顶山、法治平顶山建设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童卫东讲话(摄影/陈留彪)
平顶山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平顶山市经济法学研究和学术活动进入了新阶段,为下一步平顶山市经济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我校政法学院作为研究会秘书处的设置单位,将致力于培养和造就一批应用型、专家型人才,使经济法学研究队伍不断壮大,形成研究合力,推出一批应用性强、有分量的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政法学院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为平顶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现场(摄影/陈留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