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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政法学院开展巡察工作

作者: 时间:2019-11-28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11月26日上午,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政法学院工作动员会在政法学院1221会议室举行。校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纪委书记张高峰及巡察组全体成员,政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加了动员会,会议由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冠波主持。

动员会上,张高峰做了巡察动员讲话,就做好巡察工作对政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巡察干部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校内巡察工作是学校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学校转型提质跨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是学校深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融会贯通的重要方式。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校内巡察工作要强化政治监督职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保证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王冠波代表政法学院领导班子作了工作报告,就全力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代表政法学院全体师生作了表态发言。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对政法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根据工作安排,校党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巡察时间为一个月。为便于师生反映问题,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有举报手机:13733908066,电子邮箱:pdsxyxcz@163.com,在办公楼、各教学楼、体育馆等处设置了巡察工作举报箱,以上信访渠道关闭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平顶山学院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校党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政法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转交政法学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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