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5月1日(周六)至5月5日(周三)放假,放假期间教学活动暂停。4月25日(周日)、5月8日(周六)按既定课表开展教学活动。因放假导致课时不足的课程,由授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并按程序报备。
二、全院师生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措施,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三、做好值班工作,并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5月6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行政: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教学作息时间不变),请注意时间变化。
政法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