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21-03-09 点击数:

1.负责组织教学、科研和师资培养以及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教师听课制度,促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授课质量。

3.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包括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等)。

4.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包括对教师的教案、课堂教学、执行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情况。

5.负责本室所承担专业或课程建设工作,按照课程建设规划,认真组织落实专业及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

6.负责做好教师培养提高工作,组织对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组织好教学观摩活动。

7.负责做好学期末的教研室总结工作。内容包括本室所开课程质量情况,科研情况,教学法研究和培养提高师资情况。

8.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版权所有@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  

联系电话:0375—2077208   邮箱:pdsxyzfxywz@126.com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端 邮政编码:467000

  • 微信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