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设计)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检验,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程序,使各项工作能顺利地有序展开,确保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根据平顶山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相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
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提高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1.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调查研究、收集、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加工、和设计的能力。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 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使学生应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学生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解决一般工程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
3.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4.培养学生初步学会撰写学术论文(设计)的方法,培养学生设计软件及编制设计说明书、提高外语应用、清晰表达论文(设计)思想、过程步骤的能力。
二、指导教师选拔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给年轻老师提供一个能力锻炼和提高的机会,根据学校的精神,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院系领导可以携带一名助教老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全程指导工作,并在第一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承担适量的指导工作,指导论文的数量不超过15篇,其他具有指导资格的老师指导论文的数量不超过10篇。增加校外指导老师,鼓励邀请实习基地单位和学生实习单位的专家,协助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第七学期开始,其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工作动员、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格认定、选题的申报和认定、学生选题、开题及验收、总结等环节,要求在第七学期第十一周完成第一阶段的任务;中期阶段主要是毕业论文(设计)的设计和撰写阶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监控、检查、指导、审核、结题验收等环节,在第八学期的第二周完成该阶段的任务;后期验收阶段包括:答辩组织、答辩、总结、归档等环节,在在第八学期的第六周完成该阶段的任务。上述各项工作在政法学院院长的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完成,由领导小组审核验收。
对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等职责的具体要求参见院系相关文件。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等具体参见院系相关文件。
四、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步骤 |
内容 |
完成人 |
负责人 |
时间 |
1 |
动员阶段,学习学校相关规定以及院系的管理细则,统一标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 |
全体师生 |
领导小组 |
2020.9.10 |
2 |
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和审核,学生资格认定和审核 |
领导小组 |
组长 |
2020.10.9 |
3 |
指导教师申报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课题申报表,上报相应教研室 |
全体指导教师 |
教研室主任 |
2020.10.11 -2020.10.13 |
4 |
所有课题筛选审核认定 |
教研室主任 |
小组组长 |
2020.10.14 |
5 |
确定选题的最终审核结果,并通过网络向学生公布,学生选题 |
领导小组、学生 |
领导小组组长 |
2020.10.15 -2020.10.17 |
6 |
根据学生选题情况,完成平顶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批任务 |
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组长 |
2020.10.18 |
7 |
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交教研室 |
各指导教师 |
教研室主任 |
2020.10.19 -2020.10.21 |
8 |
教研室主任审核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经院系审核批准后,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
教研室主任,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组长 |
2020.10.22 -2020.10.24 |
9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汇报课题调研、设计方案及工作计划情况,指导老师修改审核,教研室检查把关 |
指导教师,研室主任 |
教研室主任 |
2020.10.25 -2020.11.20 |
10 |
开题报告进行审核验收 |
开题报告小组 |
开题报告小组组长 |
2020.11.20 -2020.11.22 |
11 |
布置集体开题的目标要求 |
开题小组 |
开题报告小组组长 |
2020.11.23 -2020.12.3 |
12 |
自查总结前期阶段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中期检查改进建议,上报检查质量反馈表 |
领导小组 |
组长 |
2020.12.7 -2020.12.10 |
2、毕业论文(设计)撰写(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3月29日完成)
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实施、监控、检查、指导、审核、结题验收等环节,确保指导教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指导任务。
(1)2020年12月8日—2021年3月1日:完成第一稿
(2)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28日:完成第二稿
(3)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9日:完成最终稿及在论文检测系统上检测
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所完成的工作质量,每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次数不少于2次。指导教师要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并填写好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应进行2—3次的修改,对审稿意见保存完整并及时上交院系。指导教师应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将自己指导的学生论文导入论文检测系统检测(凡重复率超过30%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认真完成中期答辩并给出毕业设计成绩的初步意见。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推优阶段、汇总(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30日完成)
(1)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6日:答辩及论文成绩评定、完成成绩录入,评优。
(2)2021年4月17日—2021年4月22日:组织第二次答辩向教务处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3)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30日:论文材料归档,报送论文表格数据;优秀论文电子版录入,院论文工作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政法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