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政法学院毕业生实习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毕业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东 张琳
组 员:马君昭 段贞锋 祁 坤 徐静静
温松梅 侯婧璇 马延明 车江波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要求制订我院毕业生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各专业毕业生实习实施,协调处理毕业生实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检查监督毕业生实习工作各专业实习指导情况、总结评优工作。
二、毕业生实习组织形式
2022届各专业毕业生实习形式采用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方式。集中实习由政法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统筹安排实习单位。自主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参与实习单位工作。毕业生通过毕业实习应当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提高自己的应用能力。
三、毕业生实习人数
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为政法学院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2022届毕业生,共计141人。
四、毕业生实习时间
毕业生实习时间从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4月17日(自主实习可以根据情况提前开始,但是连续不得低于八周时间)。
五、毕业生实习考核办法
实习期间由指导教师通过不定期检查、与实习单位对接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学生遵守实习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出勤、履职、守纪和毕业论文撰写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意见及成绩填入《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返校后由毕业生实习指导老师结合实习单位初评结果、毕业生实习手册等综合判定毕业生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应客观、公正,未参加实习、实习任务未完成或实习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学生,综合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六、毕业生实习注意事项
1.实习学生应当服从政法学院毕业实习的工作安排。
2.所有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与院系签订《实习承诺书》(附件1),并且需要本人签字。
3.拟进行自主实习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后,填写《平顶山学院校外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2)报政法学院批准。
4.辅导员要安排好参加实习学生的毕业前有关工作,尽可能为其提供方便。
5.参加实习的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要求,注意疫情防控要求和自身安全,按照学校要求每天按时进行健康报备。
6.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应当做好实习过程记录,结合实习情况认真填写实习手册(附件3),并于实习结束后提交给自己的院内实习指导教师。
7.实习单位向学生提供能力训练的环境和岗位支持,政法学院不提供实习费用的支持,考核采用实习单位考核与院系专业培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8.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回学校。对提供虚假实习证明、没有按照规定实习的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不能正常毕业。
9.参加毕业生实习的学生在结束后,应按学校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实习总结(填写在毕业生实习手册中,不需要单独提交)和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平顶山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于毕业论文答辩前提交给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政法学院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