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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创新与法律修辞”暨 第十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在我校成功举办

作者: 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11月4日,由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创新与法律修辞”暨第十五届全国法律修辞学学术会议在我校举行。来自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的34所高校、科研机构的近百位专家、青年学者参加齐聚一堂,共飨学术盛宴。

会议开幕式现场(摄影/陈留彪)

上午8时,开幕式在我校中心会议室举行,副院长郑东丽主持开幕式。平顶山学院党委副书记田建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律方法》主编刘作翔分别致辞。田建伟代表学校师生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欢迎,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发展历程、专业设置及办学特色,预祝学术会议取得圆满成功。陈金钊教授对会议的前期筹备、精心组织表示感谢,他以《围绕内在参与者的观点构建法治话语体系》为题作了发言,指出法治话语体系的应用者应秉持辩证的思维方式,跳出法律看法律,对法治话语的体系构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刘作翔提出提出“概念”是法律修辞研究的核心,法律体系的构建要向实践领域渗透才会有生命力的观点,引起与会专家的共鸣。

田建伟致辞(摄影/陈留彪)

 陈金钊致辞(摄影/陈留彪)

刘作翔致辞(摄影/陈留彪)

主旨报告环节由《法律科学》副主编马治选教授主持。中国法律逻辑学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继成教授以“知道规则中若干关键概念的法逻辑诠释”为中心,结合自己的多年研究,对三大实体法中的立法表述、司法解释的法逻辑提出了反思。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从法治化应用的高度化在线、法治化与法律化的关系探讨、社会规范法治化的必要性三个方面阐述了对法治化的新理解。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以《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及构建路径》为题,指出“所谓‘自主’,不是自我封闭、孤芳自赏、闭门造车,而是在现有知识框架体系的基础上,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中国法治实践的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要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从而建构自洽、具有针对性和解释力、开放包容、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的理论知识体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宴林教授以《作为修辞术语的移情, 法律讲述和法治:新词,旧伤?》为题,通过对前现代、现在、后现代法律问题的探讨,以正当防卫条款的适用为线索,提出“感受公平正义,故事和声音应该被共同对待;情绪和情感感应应和法律规则一样成为法律话语的一部分”。陈金钊教授、彭中礼教授围绕报告内容开展与谈,指出几位专家的报告为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了精密思维及认知线索,对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主旨报告环节(摄影/陈留彪)

与会专家作报告(摄影/庄艳莹 崔欣桐)

下午14时,专家论坛和青年论坛在办公楼329、303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26位专家、青年学者先后作主旨发言,8位专家进行了评议。主题发言围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话语建构”、“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塑造与法律方法”、“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创新与法学热点研究”等展开,王玲、刘风景、丁轶、郭智华等专家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数字法治政府的建设、兜底条款的法理透析与设置技术、中国式普法现代化的法理透视、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依规治党话语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一述一评间将相关法学热点问题逐一剖析,内容充实、视角新颖,为法治话语的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法理阐述研究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新成果。

分专家论坛(摄影/石佳依)

下午17时,闭幕式在办公楼329举行。政法学院院长张晓东主持,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作学术总结,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何俊毅代表下届主办方致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致闭幕词。

此次会议加强了我校与其他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我校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促进我校法学专业培养质量、科研水平提高及学科发展有着积极深远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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